他的字,自然再次让人眼前一亮,但大家更注意的,却是刚劲有力的字体下,表达的意思。
闵学写的是几个关键词,随后,他讲述了几个几年前真实发生的案件,并对嫌犯进行了心理学角度的分析。
没错,闵学选择了一个简单而直接的切入角度,以事实为基础进行展开。
这种案子他的知识储备非常多,信手拈来,都能吸引众人的目光。
而且许多人天生就对刑事案件很感兴趣,从电视上经久不衰的刑侦类别剧集,就知道他的群众基础了。
大家被或曲折或凶残的案件所吸引,一个个听的聚精会神,而在之后的破案猜凶手过程中,更是打破了“确认眼神”梗,许多人兴致勃勃的反复猜测,屡试不爽。
以至于后来闵学对罪犯进行的学科角度分析,大家都听的津津有味。
不过有追捧,自然就有挑刺。
“老师,我觉得你的理论有些理想化,现实中,真的能用心理侧写找到凶手吗?”一个后进来的学生,在最后排举起了手,提出质疑。
第三百六十章 忽悠
不等闵学回答,这位米黄色衣服的同学又继续补充着自己的论点,“还有,我觉得像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其实是不存在的,通过一些所谓的细节猜出某人职业和生平,不确定性太强了。”
呃……一前一后两个疑问,貌似没什么联系啊,同学,你的逻辑喂狗了吗?
这不是重点!
之前的全程讲座中,闵学虽然没讲什么高深的理论问题,但胜在从实际出发,分析的视角也很独特。
即便是那些教授副教授们,也挑不出什么不对来,很多时候,并不是越艰涩的学识越显高深。
闵学的授课,应情应景,如同绝世剑客信手拈来,大道至简,普通的招式反而反映出了深厚不凡的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