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的智力有问题,从小被别人耻笑,所以产生了自卑的心理。”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凶手三次犯案,却至今未被抓获,这绝对不是一个智力有障碍的人可以做到的事情。”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凶手患有一种肉眼不可见的隐疾。”
“所以现在我们需要想的,就是什么样的残疾,是肉眼不可见的?”
“在四肢和面部残疾被排除后,我首先想到的是眼、鼻、嘴、耳这些地方的障碍。”
“首先,显而易见不会是眼睛的问题,如果凶手是盲人,很难无障碍穿越树林并枪击被害者。”
“再来,应该也不会是嗅觉和味觉的问题,因为这些地方的障碍往往不会让人产生极度的自卑心理。”
“这样一排除,我们还剩下的选项已经非常少了,嘴,耳,也即语言或是听力方面的障碍。”
“那么凶手是不是聋子或是哑巴呢?这就要我们从常理去推想,基于这样的障碍,他们应该很难和外人发生争吵一类的矛盾纠纷,随之怀恨报复的可能性自然也小了许多。”
“所以相对于聋哑人,我更倾向于凶手是口吃这样的语言障碍者。”
“这类人虽然可以开口说话,但他人会很容易发现其语言上的缺点,进而对此进行嘲笑,从而引发自卑和报复心理。”
“这时候我们再联系第二点,三个并无缺陷的帅小伙,是不是有了嘲笑的基础?当然,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佐证。”
“由此,根据视频信息,我给出侧写,凶手为口吃型语言障碍者。”
闵学在一番长篇大论后,终于将自己的侧写过程进行了完整阐述说明。
在此过程中,台下鸦雀无声。
直到几十秒后,众人才将这大段推论消化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