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教授,从视频上看,您应该是一位大学教授,怎么会出现在洛城警局调查案件呢?”
“大学教授?”布尼尔怪叫起来,“别开玩笑了,他不是华夏警察么?怎么又成教授了?”
看大家都挺好奇,闵学简单的解释了下,“教授算是客串吧,我的本职工作是警察。”
史密斯探员似是想到了些传闻,“华夏来的警察交流团?怪不得了,我本来还在为您这样的天才不能在一线抓那些嫌犯而感到遗憾,现在看来完全没这个必要。”
“过誉了,fbi的大名才是全球闻名。”闵学略带调侃的道,“所以我们现在是要学习那帮政客的说话了吗?”
史密斯哈哈一笑,结束了这场互吹,“的确,当务之急是找到这名丧心病狂的杀手。”
“吉姆,面部还原进行的怎么样了?”
回到工作,史密斯探员立马收起了笑容,高大的身影给人以坚毅果敢之感。
“新泽西州那具尸体被发现时腐烂程度已经很高,还原难度较大,所以我尝试换了洛城这边垃圾桶那具尸体,进展很快,再给我两天,就能完成。”一直在操作着计算机的fbi探员吉姆头也没抬的回答。
“很好,加快进度!”史密斯内心有些焦急,他不知道凶手这次留给他们的时间还剩多少。
也许三天?
也许更短!
进入工作状态,凯特小组总算从混沌中清醒了过来,把闵学这件事先抛到了一边。
“如果凶手一周前在新泽西杀人,三天后又到了洛城连杀二人,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查查这期间往返的航班?”凯特突然开口提议。
凯特所言不是没有依据,从新泽西到洛城,要横跨整个北美洲大陆,直线距离四千多公里,坐飞机都需要五六个小时,火车至少要两天多,至于汽车,那就更久了。
按照凶手的行程来说,坐飞机的概率无疑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