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我的荆轲,太想看到你的风彩了。”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这才是荆轲的风彩。”
对于荆轲,人们实在是充满着向往。
而这一首写荆轲的诗,却是令无数的网友无比的狂热。
不用说,此时,早已有对古诗词比较有研究的网友对这一首诗进行了翻译。
【紫燕骝的双目瞳孔呈黄金色,有着黑色的鬓发。
早晨和朋友相约于洛门东,一起赛马驰骋。
荆轲在少年时剑术非凡,出剑之快可以砍杀山中灵敏的白猿,剑术之精足以射杀天上的鸿雁。
荆轲生来就有万夫难当之勇,佩上剑更是添了几许英雄气概。
结交的人有剧孟这样的人物,一同在新丰喝酒,不醉不罢休。
荆轲的勇猛,在市井中杀人,可见其胆大,从容饮酒,可见其淡定,是很有定力的人。而且认为害怕易水寒冷是羞耻的,有气贯长虹之概。
可惜燕太子丹托付给他的事失败了,人也栽在了秦王的宫中。
燕太子丹安排给荆轲的副手秦舞阳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太子谋略失当,燕国无人才,即便荆轲有如此胆识和武艺,又哪里能成功呢?】
结客少年场行虽然是一首写豪侠的歌,但也与李白的遭遇有关。
李白一直在官场郁郁不得志,很多的时候都会写诗抒情,表达自己的怀才不遇。
正如这一首诗中的最后一句,李白也是无比的感慨。他其实与荆轲是一样的,哪怕最终荆轲并没有刺杀成功,但这也并不怪荆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