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肌白肌同时强化,意味着沈奇在持久耐力型运动和快速力量型运动上皆可有所作为。受限于人类生理结构,这种体育人才是比较稀少的,但并非没有,阿什顿·伊顿这样的顶级十项全能选手跑跳兼具,能短能长。

沈奇发现了一个现象,最近一两年来他很少生病。

即便是通宵读书刷题,承受高强度的学业压力,在雪中单衣矗立一剪寒梅,也就是打个喷嚏而已,没有病倒卧床不起。

健康的身体让沈奇有本钱玩命的投入学业,他享受这一切。

今天的最后一轮5000米训练,沈奇在体力有所损耗的情况下,跑出了14分56秒的成绩。

“跑进15分钟之内了。”武老师记录下沈奇这个成绩。

“武老师,你直接跟我说吧,跑到多少分多少秒,就有机会拿奖牌?”沈奇一边在本子上记录数学符号,一边询问。

“不好说,因为长跑不分道,正式比赛中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选手们勾心斗角打战术,正赛成绩往往低于选手的训练成绩。个人觉得,沈奇你跑到14分30秒左右,就有机会拿奖牌。”

第167章 有特色

回到寝室,冲个凉,沈奇打开电脑上网。

“托福和gre每个月都有考试安排,用半年时间准备一下,11月考试。”沈奇开始规划托福和gre的报考。

考这玩意干嘛?

去普林斯顿读研需要托福和gre的成绩,以及ga,三封推荐信,一份漂亮的文书。

上面这些资料是必须的,缺一不可。

即使沈奇做出了很nice的纸面数据,托福和gre接近满分,ga超过4,也不见得能收到普林斯顿数学系的offer。

他还需要一点点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