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医学界、法律界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
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尽一切办法挽救,更确切的说,是延长病人的生命。
而某些病人,或许因为不能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和折磨,或因为进入重病晚期,或因为经济问题,或宗教问题,或其他问题,而明确提出拒绝救治。
这就造成了一个矛盾冲突点。
一般而言,医院为避免冲突和麻烦,都会尊重病人及其家属的选择。
尤其是在进行手术等救治之前,都会让病人,及其家属在手术告知书上签字的。
不签字的话,医院怕承当责任,一般不会进行手术。
除非是在进行紧急抢救,病人又不能自主表达自身意愿的情况下,医院默认病人授权医生采取一切必要的抢救手段。
林杰一抬手,止住了小礼堂的议论声,对中年男子道:“你是为徐枫而来的吧?不要绕圈子,直接说出你的目的,我的时间很宝贵的。”
中年男子用力哼了一声,离开座位来到过道,从文件包里掏出一封信函,大声道:“我是徐枫的代表律师赖华辉,现代表我的当事人,向林杰医生递送一封律师信……”
从来到近前的赖华辉手中接过信函,林杰有些嘲讽的道:“怎么不是诉讼文书?”
“律师信,可是没有半点法律效力的。”
赖华辉没有直接回答林杰的问题,而是转身面朝小礼堂的众多学子,大声道:“我的当事人徐枫,在前段时间的川西省竹海地震中,不幸在野外受伤,幸运的被林杰医生和他的几位朋友搭救。”
“但是,在施救过程中,林杰医生不顾我当事人的强烈反对,趁其昏迷,给我当事人做了双腿截肢手术。”
听到这,林杰的一口老血差一点喷出来。
丫丫的,一个人竟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