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有薪水空间,才敢这么做。
因此湖人至少给他一个一年500万美金的中产合同,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而且科比对自己很熟悉,也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根本就很好。
科比可是湖人的老大,他只要战术上不忽略自己,就没有人敢忽略自己,自己的上场时间就能得到保证。
再有就是,艾弗森一辈子都没有得过冠军。
好不容易一次带队杀入总决赛,却又被掀翻了。
他同样知道科比的状态至少是恢复到了三年之前,这样的科比,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巨星。
自己加上科比,说不定还能得一个总冠军?
有了这样的渴望之后,他最终答应了科比,准备去洛杉矶试一试。
他还想着如果科比说服了沈欢,自己三人联手起来,篮下再放一个哪怕是和自己差不多时间退役的米利西奇,杀入总决赛都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惜的是,沈欢并不愿意去nba。
其实这一点,艾弗森最近已经看出来了,只有科比这样情商比自己还要低的人才会不懂。
对于沈欢来说,华国才是他的家,他还有着学习,还有着各种各样的事情要做,篮球对他根本不是什么重要的。
要说赚钱的话,据说沈欢在制作音乐专辑的时候,就捐款了差不多1000万美金。
有了这样的赚钱能力,去不去nba,有什么区别吗?
换做艾弗森,但凡有点机会,也不可能离开米国,去别的国家打球赚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