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赶紧拿碗筷,开始端菜,把电饭煲放到茶几上,然后打开米饭,开始盛饭。
恰饭了!李想开始扒饭。
“我记得很多地方都有这个说法,筷子拿的越近碗,嫁的就越近,你这种拿到头的……得远嫁了!”
李想看了看自己拿的筷子,确实是叶修说的那种,拿的很高,她已经习惯了这样拿。
“小孩子才拿的近,越长大拿的越高,离父母也越远。”李想知道的,说法是这样。
叶修不可置否,结婚的话,李想算是远嫁,泰原市离哈市几千公里路,放在现在来说,还是算远嫁。
在父母眼里,大概隔了一个城市就算是远嫁了。
“以后给儿子埋一坛子状元红,给闺女埋一坛子女儿红,到时候可以拿出喝。”李想突发奇想,想到这个典故。
好像不少地方,都有这种习俗,寄托了对孩子美好的期待。
“可以,到时候过期了,然后全家拉肚子,搞不好全家进医院,十多年的酒,还是埋着,你也是想的出来。”
叶修吐槽,李想大概也喝不习惯黄酒,状元红好像就是黄酒。
“怎么可能,人家放那么多年都能喝,你咋就不行呢?”李想反驳。
叶修:“你说的都对!”
李想:“……”
不存也行,反正到时候加钱,也能买到好的状元红和女儿红。
有钱任性,没钱才认命。反正孩子爹有钱,到时候他自己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