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何以见得?”
见王议员都说这是个宝贝,庞小南觉得这回见潇潇公子真是没白跑,王议员见多识广,肯定知道这短箫的价值。
玩文玩的人,都对包浆情有独钟,有的痴迷者,为了给珠子包浆,每天除了吃饭,手里就离不开那串珠子,总是拿出来摩挲,有的怕汗水污染成色,还戴着手套去捏珠子,那叫一个专业。
“你这可是古董啊,这是骨箫,看着包浆,没有上千年也有上百年了。”
王议员啧啧称奇,对那把短箫爱不释手。
“上百年?”庞小南张大了嘴巴,“可是它的主人也就20多岁的样子。”
“有可能是她的上一辈传下来的啊。”
祖传的宝贝有可能穿了几代,所以上百年的历史并不稀奇。
“古董我倒是不感兴趣,倒是这短箫的功能特别强大,它能让人晕眩甚至死亡。”
庞小南想起了那只牺牲在码头上的海鸟,心里还唏嘘不已。
“如果是这样,你这就是法器了。”
王议员变得严肃起来,“我听说,那些埋葬在地下的乐器,如果还能现世,被人演奏的话,是会让听众产生见鬼的心理的。”
“那肯定是了,”庞小南笃定道,“这短箫肯定是埋在地下被人挖了出来,然后加上有功力的演奏者吹奏,就能产生各种幻觉,不,不是幻觉,而是真实的感受,因为我亲眼看到,它能把飞在天上的海鸟给吹死。”
庞小南跟王议员说了自己在码头的见闻,却单单略过了自己抢人宝贝的过程。
“你是说你见到了陈远南?”
王议员对骨箫倒是没什么兴趣,要说收藏,他家里比这骨箫值钱的物件也不少,但是他对那个传奇的男人倒是非常的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