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他用手挖出一块儿骨髓,塞入嘴中,咀嚼了两下后,他抿了抿嘴:
“跟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竟然没有脂肪的油腻感,味道很清淡,口感有些像碎豆腐,可能是跟生吃有关系。”
随后,他把整条大腿骨的骨髓全部吃完。
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另一条腿骨的骨髓也吃光了。
“吃了这么多黄骨髓,摄入的能量应该非常恐怖,足够顶过今晚了,如果我现在就躺在床上不运动,说不定还会发胖。”
陈旭对着镜头,开了句玩笑。
“这头麋鹿身上全是宝贝,你们看这鹿皮,厚实而且很大,足够我做一件上衣,毕竟我身上这件树皮袍子还是有些太厚重了。”
“还有这鹿角,雄鹿的鹿角非常坚硬,而且异常锋利,是连狮子跟老虎都害怕的天然武器,我要想办法带走一根,这可比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来,陈旭开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将整张鹿皮切割下来。
相比于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实,虽然黑曜石刀很锋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来,还是要差很多。
花费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把整张麋鹿皮完整地剥下来。
撑开后,整张皮都是油量的棕黄色,异常美丽。
“怪不得这么多偷猎者肯敢冒着犯法的危险猎杀它,相信它会变成一间非常漂亮的外衣!”
陈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较简单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状比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块儿巨石,对着角根就是一顿猛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