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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吃相上,得粗鲁一点才行。

他用力把关节掰开,将里面的肉和筋一并吃掉。

然后将骨头的关节腔送进嘴里,大口将里面的那又香又糯还带着些许润滑的骨髓给吸出来。

把肉和骨髓吃完之后,再来上一口冰爽的啤酒。

“过瘾!”

徐拙大呼一声,再次从锅里捞出一块羊蝎子,继续撕扯上面那为数不多的肉。

这肉越吃越好吃,而且因为量不多,这样撕扯硬拽的,居然挺有乐趣。

要是肉非常多,两块骨头就能吃饱,那反而没了啃骨头的快乐。

啃着略微烫嘴的骨头,喝着冰镇啤酒,这感觉实在是爽。

“小拙,觉得这羊蝎子咋样?”

徐拙点点头:“不错,比我想象中的好吃,可以说毫无瑕疵,不过这种羊蝎子,跟咱们店的气质,好像不太符合啊。”

现在正装修的新店,走的是高端中式餐厅的路线,羊蝎子这道比较市井的美味,在饭店上新的话,跟饭店的整体形象有冲突。

高档文雅的地方,人人用手拿着羊骨头啃,这画面,徐拙实在不敢想象。

但假如换一种做法,又失去了羊蝎子这道美味的精髓。

比如把肉剔下来什么的,虽然吃起来依然好吃,但这道美味最大的特点,就是双手捧着骨头啃。

不能用手捧着啃,不能吧唧吧唧的吸骨髓,那还是羊蝎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