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秦洛
【被告】:明珠电视台
【诉讼请求】:请求判决被告赔偿违约费1亿
【事实与理由】:三个月前,原告和被告就《欢乐喜剧人》签订了商业合作合约,合约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原告即合约甲方,全额出资制作节目,并承担一切宣发、制作、人工等费用。被告即合约乙方,负责提供人员调配、录制场地,享有独家电视播放权。甲方乙方按照7:3比例分成。原告甲方在《欢乐喜剧人》收官之后,已按照合约准时将所得利益支付给被告乙方。但乙方却没有按照合约履行的约定,在《欢乐喜剧人》录制期间,单方面违反合约,强行撤走人员、拆除录制场地。这一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甲方的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具状人】:秦洛
2018年10月22日
这条微博一经发出,秦洛的粉丝惊呆了!
网友惊呆了!
明珠电视台惊呆了!
整个娱乐圈全都惊呆了!
我靠!
我日!
我去!
我干!
原来,秦洛亲自去明珠电视台“送钱”,不是低头认错,而是昂首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