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珠笔也不经用,他摆摊还剩下了两支,都被他很快用完了。
到周末时,唐明耀长吁一口气,搁笔。
手腕酸痛得不行,只想找根绷带吊在脖子上。
精神头却还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亢奋,因为他是真的用心在写这篇小说。
受前世看网络小说的影响,写的时候他并没有纠结于个别词句的运用是否准确,以及人物描写是否到位,他只是用流畅而朴实的语言,把心中的故事徐徐展现出来。
文笔,说不上漂亮。
描述,也不是特别细致。
但从故事构架而言,这个故事是合格的,再加上穿越的噱头,足够精彩!
保证让人眼前一亮。
为了验证故事是否吸引人,他把马旦拉过来,当他的第一个读者。
马旦看完后,满脸不可思议。
这家伙完全无法想象,在大家还在为六百字的作文抓破头皮的年纪,自己身边,竟然出了个会写小说的天才!
一写就是几万字!
他看向唐明耀的眼神都变了。
之前是因为杨元的事而心怀感激,此时则变成了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