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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镜子前照了照,嗯,肩膀都露出来了,够火爆!

脚上穿什么?

她高跟鞋不多,仅有的几款也仅仅是因为好看,喜欢才买来的,然而让她穿着去酒吧,她不是不想。

她很想。

是个女人都想穿高跟鞋。

可她没那个本事驾驭高跟鞋的鞋跟儿。

她要偶尔穿一次高跟鞋走二里路,她的腿肚子都酸胀到大腿根。

思虑再三,还是遗憾的选择了帆布鞋。

吃了晚饭一出门,就被前来接她的小阎埋汰了一顿:“你个土妞!一直都知道你土,可没想到你土到这个程度!你看看你这身打扮,哪像是去酒吧里狂欢,你分明是刚从乡下上来的小保姆!”

“我……我本来就是保姆。”小保姆很有自知之明。

小阎:“……”

“宋卓呢?”蓝忆荞问道。

“我把她送到酒吧来接的你。她得先在酒吧里换衣服化妆之类的。”小阎边开车边说道。

“我还是第一次听宋卓唱歌呢。”蓝忆荞是个有案底的人,从看守所里出来的时候,看押她的人员就告诉她,出来以后老老实实的,那些惹是生非的场所都别去,你跟人家毕竟不一样。

这句话她谨记。

再说了自从认识了宋卓没多久,她就住在了谭韶川的别墅内,谭韶川是个清心寡欲的男人,他所有的心思基本上放在工作上,工作之外几乎不过夜生活。

以至于,即便蓝忆荞知道宋卓在一周在酒吧里唱歌两次,她也没来捧过宋卓的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