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模样还能看出几分,他真是不敢相信,这能是那个昔日阳光帅气的家伙。
过去的事情,让人唏嘘啊!
第十二章 喜欢爸爸
周恒和胡金华是高中的同学,也就是这个镇的高中。
胡金华的家,就在镇上。
当时他俩玩得还不错,都算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胡金华谈了个朋友,毕业时,遇到了女方家庭的反对。不过女孩子的心,是向着他的。
后来,就在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又有个人去追求那女孩子,甚至还有一次送她回去时,企图强吻他。
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哪里受得了这个?
当时胡金华好像喝了点酒,随手捡了一块板砖就打了上去,结果把人打出问题来了。
而且对方家里条件很好,以“故意伤人罪”与“寻衅滋事罪”二罪起诉,一直要求要严处。
胡金华被判了十年。
听着就很倒霉,但是那年月,也有望个风就判六年的,没办法。
就不说那时候,现在见义勇为都有抓进去的呢。
周恒算算日子,其实还没到啊!也有可能是他表现好,减刑减的。
不过,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他过得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