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可能交一次钱就永久总代理的。十年是周恒给出的最长期限。而再短也不可能,彼得把货拿回去后,也需要宣传运营。
时间太短的话,刚刚运营出知名度,开始产生市场效应,结果代理期限就到了,他也不肯干的。
至于十年之后,是周恒自己干,还是他俩重新谈代理价,或者是重新找代理人,那就到时候再说。
反正条件是这么个条件,彼得如果不答应也没关系,周恒可以自己再找客户,买卖不成仁义在嘛。
彼得无奈地说道“当你们说出买卖不成仁义在的时候,我就知道,这表示你们不在乎这个客户了。”
周恒心里想,这家伙还门儿清啊,对中国文化了解还挺深的,嘴里却说道“没有的事,我是很珍惜你这个客户的,毕竟爱德华是我的朋友,而你是他的朋友。”
最终代理的事情谈成,而彼得和爱德华将共同负担代理费用。当然,这是他们私下的事情了,跟周恒无关,反正签合同的是彼得的食品贸易公司。
这是两三天谈判的结果,而这三天之内,各种中式烹饪的鸡,让彼得吃得幸福无比,简直想哭出来。
代理费虽然贵了些,但是这也是正常流程,他采购其余商品时,遇到值得的产品,也是这样做的。
从此十年内,美国高端鸡肉市场,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而为了快速回本,他必须加大采购量、早日开始营销才是真的第一年的采购量,他定在了十万只。
代理费必须现在付,他只要一天没付,周恒就可以自己去再找代理,所以这个钱拖不了。
而采购十万只的订单,则只需要先付10的订金就可以了,毕竟现在还连二代小鸡都没看到。
彼得草拟合同的时候,自己喃喃道“这真是我经手过的最荒谬的合同了,什么都没有看到,我就得付大笔的钱,不付还会觉得自己亏。这是什么世道啊。”
合同是肯定要签稳妥的,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
而且五百万美金算是巨款了,即使他把钱打过来了,周恒还得拿着合同去银行本人验证,才能收到款,不可能坐在家里秒到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