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欢那个烦,白了他一眼:“瞅瞅自己什么样子就敢往外走,脸都不要了。”
为了处理伤口,陆玺右边袖子全被剪了,胸前的白色面料还沾着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打哪儿遭劫了呢。
谢欢看他这样,索性把他一身衣服全给剪了。
“这么喜欢白衬衫?”从见第一面穿到现在。
陆玺说:“我穿别的不登样。”
这话说出去谁信?长这么帅气的一张脸,披个麻袋都能迷倒一大片吧。
也不知道陆玺是谦虚还是装逼,反正谢欢才不在乎,他就不信还能有人帅过他。
谢欢向来拽得二五八万的,难得遇上一个只比他差一点点的陆玺,反倒令他产生了点儿英雄相惜的意思。
“哥教你一句,男人嘛,在家可以邋遢,出门一定要体面。衬衫穿的什么?不就穿个面料版型。”他踢了踢脚底下的破布,“你再瞧瞧你这件,领子,肩宽,袖口,有一样能看吗。”
陆玺沉默。
这大小姐又矫情上了,谢欢才不高兴哄他,直接说:“你自己去我房间挑喜欢的,反正咱俩一般高,想拿几件拿几件。”
“好。”
陆玺如愿以偿地进到了谢欢的房间。
果真如谢欢所说的……邋遢。
以前陆玺都是从一些资料照片了解谢欢,知道他的好,也知道他的一些小缺点。这些缺点要是搁在别人身上,陆玺别提多瞧不上了,但在谢欢的身上,怎么看怎么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