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现在谢欢离了谁都行,就是不能一天不吃陆玺做的饭。两年了,只要陆玺超过两天没来,谢欢家里一定乱成一锅粥。

散落四处的衬衫外套,各种花色的猫团子满屋跑,踩得上面全是泥爪印,简直让人看不下去。

好几次沈齐带着顾景来喂猫,看见这一派景象都忍不住想帮帮他。

“小叔叔,您就不能稍微动动手吗。”顾景捡起地上的毯子,叠成小方块放在沙发上,小声埋怨。

叠完了又去捡另一件衣服,沈齐握过他的双手:“你也别弄了,我打了电话叫阿姨来收拾。”转头对坐在沙发上谢欢说,“小叔叔放心,那阿姨在我家里干了很多年,挺可靠的。”

谢欢没吭声,盘坐的腿上搁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他正忙着修改他的毕业论文。

转眼又是一年毕业季,走过青葱岁月,少年仍是那个少年,没长高也没发胖,只是眉宇间的那份稚气褪去不少,更添了几分成熟味道。

谢欢是天生的冷白皮,又爱闷着不见太阳,常年养着,养出了一副病态。

不说话时,懒懒散散的,脸上是颓然无力的脆弱感。而当他说起话,那一双狭长得恰到好处的凤眸盯着你,眼仁乌黑明亮,眼尾灵动勾起,不经意露出千万风情。

无关性别,只是他的那份美,总会让人忽视他的一切,同时让人产生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

比起两年前,现在的谢欢美得更加精致,也更加具有攻击性。

他性格本身就具有攻击性,但其实他与之俱增的脾气都是被人惯的,这其中有陆玺一份功劳。

两年来,谢欢的身边除了陆玺,没再出现过其他朋友。

究其原因,谢欢本身眼光就高,能让他抬举的人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