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溪还真是小,吃个饭都能碰上。”谢欢手指点了下桌子,语气轻蔑,“我新签公司的老板,就你刚刚看的方向,流里流气的那个,生怕别人不知他是出来把妹的。”
“既然是新老板,待会儿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陆玺收回视线,眼底毫无波澜,一副完全不认识钱忱的样子。
谢欢啧声:“算了吧,我看见他就讨厌。”
他切了块鹅肝,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从小受的教育已经深入骨髓,即使再怎么不修边幅,只要出现在公众场合,谢欢都会把自己收拾得很得体,用餐礼仪也一点不落。
陆玺看着他一口口把食物吃进嘴里,突然很羡慕。
他也好想接触到他的舌头。
“鹅肝煎的不错。”谢欢难得夸赞一道菜。
陆玺喝了口果汁,舌尖擦过唇边:“喜欢下次常来。”
谢欢却摇头说:“喜欢也不能成习惯,万一以后这店不开了,我会想得要命。”
陆玺没回应,目光扫过他的嘴唇,而后垂下眼睫,若有所思。
用完餐后,陆玺把卡递给服务生结账,问谢欢:“接下来去哪儿?还是回家?”
“你开车,你决定。”谢欢站起来整了整衣服。
陆玺提议:“你过几天论文答辩,不如去买几身衣服。”
“可以。”
谢欢本身就很喜欢捯饬自己,讲究点的说法是对穿着要求高,通俗一点——他特别喜欢买衣服。
尽管衣柜里还有一堆没拆吊牌的高档货,但架不住人谢大明星有追求。
亿万富翁够不上,不能随心用跑车搭衣服,反过来也行啊,买几件衣服的钱他还是有的。
人活着,不是在享受,就是在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