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某处徐徐吹来。
把父母的气息,逐渐吹淡,吹远了。
终不可闻。
高铁舍不得这种气息,下意识的伸长脖子,顺着风的流向,去嗅——
滴!
一声刺耳的车笛声,把残留在夜空下最后一丝父母的气息,驱赶。
“沙比,腆着脸的干啥呢?想死,去找辆好车。”
开着一辆灰色吉利的常威,松开刹车后,脑袋探出车窗,对走到路中间的年轻人骂了句,又吐了口口水,才算心满意足。
常威,二十三岁,是——哪儿人?
他是哪儿人,关键得看哪座城市,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常威感兴趣的东西,不是豪车名牌包,甚至不是美女,而是文物。
说的再直白点,常威就是个盗墓贼。
但他明明没有《盗墓笔记》里胡八一的本事,却自称“最后一个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这个“职称”,还是三国时期曹阿瞒,为征集军资特意创建的。
因发死人财,所以这职业也有太多的规矩,和忌惮。
像什么进墓后,要在东南方向点支蜡烛,还要跪下磕头,说哥们深夜前来造访,还请主人谅解。
假如蜡烛忽然熄灭,就代表着“户主”不满意财产被盗,故而叫鬼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