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现在这里除了林成勋就只有林成勋一人。
“我开。”
初珑应声答道,她看着有点想笑,脑海里莫名浮现出林成勋跳《nonono》的画面,而且粉团当初在挑选团戒的时候本就是要先满足六个少女的粉色少女心,所以那少女感满满的戒指戴在林成勋手指上有种不协调的诙谐逗乐感。
她快步跟上去,抓住林成勋戴着戒指的攥紧的一只手,一根一根得掰开,然后伸出自己的手。
一大一小两只手,两枚相同款式的戒指,在雪地的映衬下,难掩其光华。
“犯什么神经呢,要不要我给你一根小拇指让你牵着走?”
真是的,把我当小孩子呢?
初珑抿嘴一笑,摇摇头。
两人重装打扮的来到弘大,其实要是纯粹的购买常服,还没结算的初珑一般都是取东大门买,但是今天并不是为了购物,纯粹是来享受弘大节假日的特殊气氛。
而且她并不常常购物,特别是自从出道以后,自己并不和除了父亲以外的异性一起逛街购物。
初珑这样想着,然后推着购物车的时候就把林成勋给忘记了。
林成勋也不在意,男人逛街一般都有很强的目的性,不会在没有明确的购买清单前提下依旧兴趣盎然的东看看西看看,至于试衣服这种情况也很少,通常都是一个明确的尺码,付款带走,干脆了当。
当然,夏天蹭冷气除外。
他今天想给初珑买女士手表当做戒指的回礼,这是他想了这么久的最终结果,买首饰太贵重初珑不会手,送衣服又显得关系太暧昧,他和初珑的关系还是清清白白的呢。
手表就挺好的,弘大这边的售卖品也算不上奢侈品,手表蕴含的意味也很正能量。
这个选择,简直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