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不想过了就分手啊,每天就这点事来回说,烦不烦。”
“……好啊,分手就分手。”
三年零七个月前和高暮的最后一次对话在杜逍脑海中清晰地演绎着,虽然他已经完全不记得所谓“这点事”是哪点事了。从那以后,他俩再没见过。杜逍从来坦荡荡得很,好就好,不好就不好,毕竟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大家说明白了,好聚好散,别留个尾巴。然而高暮这个胆小鬼,就跟巴不得杜逍先提分手似的,自那第二天起,逃跑得彻彻底底,消失得干干净净,弄得杜逍前面六年的青春像个笑话一样。
而且好来不来,现在来。
如果早半年,在杜逍刚买进这房子那会儿来,他定能趾高气扬一脚踹在高暮胸口,让他有多远滚多远,莫来挨老子如今的美满生活。但是现在,偏偏要在他人生最最最低谷时出现,简直是落井下石。他是人,防御外壳是有一定硬度的,能接受的打击也是有限的。
“杜逍?”
杜逍回过神,深吸一口气,先将吸尘器手柄挂了回去。他握紧门把,盯着门看了会儿后,带着满腔怒火,一把将门拉开。
啊,高暮原来是长这样的。
这是杜逍见到门外站着的人时,脑中的第一个反应。高暮头发沾满白灰,半边脸上两条明显的黑色指印,胡子拉碴,破衣烂衫,踩着一双左脚断了一条的人字拖,手上拎着个红蓝白格子经典色编织袋,整个就是一乞丐。而在杜逍的印象中,高暮应该是个有轻微洁癖强迫症的人,永远衣襟笔挺。他俩刚毕业同居的那段时间里,杜逍就没穿过皱衣服,连睡衣每天都板正得如同商场里挂着卖的。高暮那时还会随身带好几包湿纸巾,即使身上只沾到了一点点灰,也要浪费一张来擦掉。且因为他家挺有钱的,从小接受的是由里到外的精英教育,穿衣讲究得不像真人,夏天也必须是长裤长袖加盖住脚面的鞋子,连凉鞋都没买过一双,更别说穿着破拖鞋在外游荡了。
所以,眼前这个人在这近四年里究竟是发生了什么,竟然轻易丢掉了二十多年养成的习惯。
这事过于震惊,导致杜逍开门时准备骂人的气势消失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