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承翻出来一套素格的睡衣,“那你先洗吧。”
“哦……”温启接过了睡衣,“我洗澡还挺快的。”
“你是想跟我比谁快?”
“……”都是男的,比快就不太好吧?
温启很快进去洗澡了,萧承没事干,干脆拿出从学校里带回来的那张卷子做了起来。他当时是随手抽了一张,抽到了一张英语卷子,把前面选择题快速地做下来,也就花了六七分钟,然后翻到后面的阅读理解,密密麻麻的没什么兴趣看,直接按照三长一短选最长,三短一长选最长,唰唰唰就填了下来,几篇阅读理解,花了两分钟就给做完了。
把选择题全写完后,萧承又翻到最后看了一眼作文。
作文一直是萧承的老大难问题,不仅是语文王老师唉声叹气,连英语老师都头疼。写的有多好,先不论,但怎么着字数也得给编满吧。
萧承不是不会写,两位老师一致认为他就是懒得写那么多字。
对萧承来说,懒的确是一方面,不过另一方面是,他看到作文就脑壳疼,他觉得写一篇作文,还不如做一张物理卷子或者数学卷子让他畅快。
但是萧承越是这么来,两位老师对他在作文方面就越为关注,语文王老师就让他平常每天都摘抄一到两段的好词好句,日积月累,肯定有效。而平时的英语卷子的作文就别说,本来就要写,但英语老师还特意关照了他一下,让他除了卷子上的作文,每周还都写篇周记,也不用限定主题,写写日常就可以,就算是流水账也没关系。
萧承看着卷子上的作文题目,懒得组织语言,看了一眼浴室的方向,温启还没出来,就在卷子最后除开作文部分空白的地方,开始写“周记”了。
以前他都把周记写的跟日常表似的,几点在干什么几点在干什么,通常一周都是差不多的日程,上学上课放学,偶尔穿插点上什么课,没办法,英语老师给他规定了字数,至少要120个单词,老师的原话是:一个礼拜发生那么多事,120字还写不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