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从小在柏大职工小区里长大,习得数门语言,包括中英日俄,以及柏州人最爱养的八哥,它也能自如交流。田园犬的优势就在于混得品种越多脑子越活泛,不仅在整个小区的同类中称霸,还能凭借一身撒娇的本领夺得人类的喜爱。
领养它的老教授把它当作亲生孩子对待,要不是生病住院,才不会重新送回到宋明茗的身边寄养。但是这家伙不知道吃了什么,当年还可以抱在怀里嘤嘤叫的四脚兽,如今变得又沉又重,脑袋上的三个点都比以前大了一圈。一看见宋明茗,后腿猛地向前一弹,像一颗命中率极高的导弹直射而来。
魏舜陪她回来的路上还买了不少狗罐头,但是全都被这位狗大爷一一拒绝。它就爱吃人吃的,炸鸡、蛋挞、麻辣小龙虾,饭后甜点还必须是冰镇过的酸奶,不然就绝食,死磕到底,绝不服软。
这种品行脾气莫名让宋明茗想到她那位事儿逼大哥。不幸的是,宋明栖怕狗怕得要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很难想象连宠物店都要绕道走的他怎么可能和一只活蹦乱跳的狗共同生活。
抱着这种想法,宋明茗在家门口纠结了很久。
打心里她还是很看重宋明栖的想法的,毕竟长她十几岁,父母走了之后更是手捏“生死大权”的一家之主。他会怎么做呢?会把小点送去宠物店寄养,让它从此过上艰苦劳累的“住校生活”;还是丢给流浪狗收容所的人,让外人看着办。
哪一种都不是她想看到的。
或许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可能性,这位老古板会一改往常的小孩子脾气,宽容海量地接纳一位新成员入住进来。
宋明茗忐忑无比地拿出家门钥匙,小点不听命令,率先冲了进去,果然得到了一声刺耳、惊恐的回应。但是它没到半秒又刹车回来,速度之快像一只回旋镖,躲在门后发出“呜呜”的叫声。
推开门一看,沙发上一片狼藉,该在的不在,不该在的早已蹿得比猴还高。宋明栖浑身上下只穿了件宽大的卫衣,声音中带着恐惧的颤抖,指着地上那只打滚撒谎的毛茸茸强盗,骂道:“狗!狗狗狗狗!狗啊!狗!”
小点以为是在叫它,探出脑袋,翘起尾巴,兴奋地转了一圈。它又从散落在地上的衣物中叼起某件长条状的东西,在客厅里疯跑起来。那是一根棕黑色的皮带,宋明茗定睛一看,甚至还能从那堆乱七八糟的衣服里扒拉出一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