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熟悉的东西能令他安心,站在舞台中间时就不会感到慌张。
一般来说,这个位置只有坐在琴键前才可能会有所注意,其他人如果只是站着,不大能一眼瞧见。而陈奥文只有在前天晚上他们一起搬东西时才近距离接触过宋轩的琴。
陈奥文看见了,所以才要和他刻一样的图案,还是陈奥文出示的铃铛只是一个巧合?
于是宋轩出声问道:“你刚刚为什么要问我同不同意?”
陈奥文回头看向宋轩,理所应当道:“因为你的电子键盘上也是铃铛,我想和你刻相似的图案总要问过你的意见。”
“……”
宋轩又问:“那你为什么想和我刻一样的图案?”
“因为这个贝斯是因为你才买的。你邀请了我,所以我第一次当一个乐队中的贝斯手,第一次与人合奏,接下来也会第一次踏上校内期末的舞台。这把新买的贝斯是这份经历衍生的产物,也是一份见证,所以我想刻上你喜欢的铃铛。”陈奥文看着宋轩说,“这样,以后我每次看见这把贝斯,就能想起你。”
宋轩听完愣住了。
陈奥文说得风轻云淡,但宋轩却感觉他好像正拿着一串铃铛在他心里摇晃,“叮铃铃”响个不停。
这种感觉让宋轩心烦意乱。
多迈了几步,宋轩一个没留意,脚尖踢上了前方高起半寸的台阶,他重心不稳,上身前倾直接撞上了陈奥文的后背。
陈奥文的背很宽阔,白色柔软的毛衣起了一定的缓冲,宋轩的额头撞上去却不觉得疼,而前方的陈奥文被撞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整个人转过身,伸出双手托住了宋轩的手臂,宋轩一瞬间因为惯性的作用离陈奥文的胸膛无比近,近得可以闻到他毛衣上散发出的洗涤剂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