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事自己去问,妈的我去个洗个手,一手的冷汗。”
周时轲开上了自己的车,肩后和手腕还隐隐作痛,他觉得痛,又觉得爽快,什么高不可攀的凤凰,他就要做那无情冷血、食烂肉饮污血,来即是不详的乌鸦。
他曾把自己伪装得单纯无害,结果呢,还是被人一脚踩进烂泥里。
妈的又想起了傅斯冕。
周时轲眼眶一酸,脚下油门直接踩到底,没劲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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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家里,周时旬正在逗他的狗玩儿,三只狗,按照年龄,分别叫阿周,小时,颗颗,完全就是跟着周时轲的名字谐音取的。
周时旬正在给阿周喂桃子。
周时轲走过去把阿周拎开,“它现在还不能吃水果。”
阿周不满地跳起来,周时轲把它推开。
“哟,布加迪回来了?”自周时轲得到了那辆布加迪之后,周时轲只要开着这辆车出门,回来之后一准能看见周时旬这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周时轲夺过他手里的桃子,自己啃了一大口又塞了回去,“你喜欢?借你开两天?”
“借?你跟我说借?”周时旬边说边已经伸手在周时轲口袋里去摸车钥匙了。
接着他余光不小心看见了周时轲手腕的纹身,周围皮肤还有些红,他翻身起来,“你不怕老头子揍你,我可告诉你,自你走后,书房的鞭子棍子都落了灰,你回来别就为了挨打吧?”
那丛荆棘,鲜活无比,从手腕内侧破出,生根疯长,看着有些渗人,像是扭曲发狂的蛇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