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和人正经说这些话,但是傅斯冕,据我所知,你和那个周时轲十月份就分手了,现在已经快过年了,也有三四个月了吧,要是能复合,你们早复合了,要么是他来找你,要么是你去找他,可是你们到现在什么动静也没有,没有见面,没有吵架,这就是不会复合了,这不是可以和好的征兆。”至少,轻易不会和好。

“我没有不去找他。”傅斯冕为自己分辨。

“你不着急,你把他放在了最后,”傅清看着傅斯冕这副完全还没开窍的死样子急道,“从十月到现在,多久了?这个空窗期足够人家把你忘上好几遍了。”

“阿轲不会,”傅斯冕抬起眸子,“我不信他会忘了我。”

他印象里的阿轲,应该是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个腼腆笑着叫“哥”的男生,而不是挥着高尔夫球杆一杆将人打得弯了腰的周三。

但是,周三才是真正的阿轲。

一想到这一点,傅斯冕就觉得生气,同时又无端觉得难过。

阿轲是为了讨自己喜欢所以才装得那样乖的吗?

他选择回北城做回周三,是不是因为,他不需要讨自己喜欢了?

下意识的,傅斯冕否定了这个猜测。

他眸子里含杂的冰铺天盖地,他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他甚至不能接受周时轲说走就走。

只要周时轲愿意回来,想做周三,还是继续做阿轲,他都会如对方的意。

“你就犟着吧,”傅清看清傅斯冕面若冰霜的表情,似笑非笑,“你是没吃过苦头的。”

傅清被气死了,踩着高跟鞋,鞋跟将说话踩得四处飞溅,她上了车,车轮跟着也将水洼里的水绞飞,足以说明她现在有多抓狂了。

傅斯冕看着一抹粉色消失在雨幕里,他握着伞,站在原地,一步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