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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却将其捧到了李元兴面前,双手高高的捧着,因为过度潜水而发白的嘴唇发抖着,却掩饰不住脸上的兴奋。

“快,快扶起来。”李元兴不能去扶,对方衣衫单薄,而且是个女子。

一直到李元兴接过那鲍鱼,采珠女这才站了起来,被人扶一旁后大口的喝着水。

好重!好大!

绝对超过一公斤了,看看着这个比得上老秦人海碗大小的鲍鱼惊讶的合不上嘴。

“殿下!殿下!”陆毛锋看李元兴发呆,不由的轻呼了两声。

“啊!”李元兴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极品呀,极品。本王以前吃过的贵重些的,就是三品鲍鱼。这东西的算法按个数,一斤以内,个数越少越珍贵,一斤三只,叫三头鲍,也叫三品鲍。有句话说的好,有钱难买二品鲍,就是半斤重的鲍已经是有钱难买了。这一只,是超品,速速准备,本王要知道重量!”

陆毛锋听完大喊着:“来人,立即去建安城中,运来空桶一千只,要半石桶!”

这边有人去建安城,陆毛锋又指挥渔民还有军士就在海边用石头在一处小湾处堆成了一个巨大的水塘,将渔船上拉回来的全部堆在这个水塘之中。

二斤三两,放在后世就是一千五百克。

李元兴心说这东西要真的拿到现代去拍卖,就是上百万都有土豪愿意过来咬上一口。太奢侈了,奢侈到李元兴都感觉在吃金子。

可海参整筐的抬上来之后,李元兴的眼睛都亮了。

一尺长的海参!

神仙呀,这东西真的是海参吗?

李元兴吃过最大的,也不过八厘米左右,一尺长的海参放在现代有一只都是奇迹了。而且这是野生的,这要多贵重呀。

而且这里不是一只,一筐又一筐,一尺长的海参呀。

那些小的,半尺长的堆的一船又一船,这是野生的海参,当真是在路边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