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让人无法忘怀抛却的过去,十几年的情深意重,比那权豪势还要有分量。
萧偃瑾已经沦落至此,要这样去求得一个人。
容盛撕着萧偃瑾的伤口:“你既然不爱黎漓,留他在王府有何用?”
“谁说我不爱他。”萧偃瑾声音透着彻骨的冰冷,带着敌视看着容盛:“我和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你区区与他不过相识三年,说几句话而已。何况,黎漓至始至终不爱你,你又何必在此白费力气。”
容盛冷冷笑着:“那你叫人拦着我在外头做什么?你不也知道怕了。萧偃瑾,你能随意用漓漓来当你的挡死箭牌,也能毫不怜惜把他手筋都挑了,你在这里说爱他未免太可笑了。”
容盛说到萧偃瑾的伤口上了,令他痛彻心腑,浑身僵硬。那一点点的期望,自持的情份都被人打断碾碎。
萧偃瑾脸白的如死人,一字一字从喉咙里逼出来,犹如泣血:“漓漓最爱我了。”
容盛是看不上萧偃瑾的,萧偃瑾所作所为他一清二楚,黎漓在他眼里连他手中的小玩意都算不上。
他一直喜欢黎漓,才会与萧偃瑾打交道,住在王府。黎漓离开那日,容盛正好在容家将掌权交给容擎渊,来来去去忙了有半个多月,他盘算着表明了心迹就带着黎漓离开,过来时人已经不在王府了,只有萧偃瑾派着人到处找人。
容盛从管家那里知道了萧偃瑾挑断了黎漓的手筋把人关柴房里,之后赶他出府。他那日质问萧偃瑾时吵了起来。
容盛亲自找的人,却没想到到头来,黎漓又是落到萧偃瑾的手中。
“漓漓这人,看着跋扈,却很会心疼他在意的人,拼了命的保护。他以往对我太过敌视,如今却肯和我坐下来促膝长谈。亦然,他以往这么爱你,如今定然也是不爱的。”
要不说容盛能喜欢他,把一个人看透彻,抹去上面的蒙尘,就能触及到最璀璨夺目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