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
“来啊,开枪。你要是不想开枪,我还给你准备了其他工具。”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堆东西,一样一样摆在茶几上,献宝似的说,“你看,你觉得哪样顺手就用哪样,我不是很怕痛,你要是想都来一遍也可以,我耐痛力很强,会配合你的表演,保证让你消气。”
应呈的手又抖了一下,骇然瞪大了眼睛,茶几上……满满的都是凶器!
“这个?”林希顺着他的目光拿起了一把小刀,上面尚且沾满了血,“你倒是很会挑。你碰过小望吗?或者说,你们做过吗?如果做过的话,就会发现他胸前有一条小小的伤痕,就在他心脏的位置,那是我留下的。
小望皮肤白,也嫩,留一条伤疤不太好看对吧?我也是这么想的。
本来我是打算杀了你以后,带小望去纹个身,在那个伤疤上纹你的名字。
这样,他只要一脱衣服就会想起你,想起他选择了你而害死了你,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必须要听哥哥的话。
而且这样一来他永远深爱着一个死人,忘也忘不了,我就不用再提防别人的存在了。
他心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死了刻在皮肤上,一个……永远陪在他身边。浪漫吧?我不介意他仍然惦念着另一个人,只要对方是个死人就行。”
他把玩着那把小刀,从缝隙里偷看应呈暴怒的脸,偷偷笑了起来,故意做作:“哦对不起,跑题了。你看这,有条红线对吧?这条线距离刀尖刚好三厘米,第四与第五根肋骨中间就是心脏的位置,只要捅深一点,超过这条红线,就能捅进心脏。很顺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