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真的一直是他,从开始到结尾,从破碎到完整,只是被碰一碰胳膊,他就已经缴械投降。
等一切平息,抑制剂的效果已经变强许多,程重安身体里的刺激感渐渐消退,变得发虚,一阵冷一阵热。
他流了太多汗,发尾都湿了,累得像毫无防备的初生儿一般蜷缩成一团,单薄的胸口剧烈起伏着。
程重安耳鸣了很长时间。他攥着一枚光滑圆润的纽扣,感觉自己站在生与死的明暗一线之间,心脏咚咚地顶在喉咙口,灵魂轻飘飘悬起来,满腔滚热亟待宣泄。
“我,我喜欢……”他看着宋清远背对着他擦手,忍不住一阵阵打着摆子,满脸绯红地小声告白,眼泪和口水一起流出来,完全是狼狈不堪的痴态,“我一直喜欢你……”
爱慕一个人,到底需要花多久才能用真心说出来?
铁杵磨成针,水滴穿了石,绳索锯断了木头,这个问题的答案,对程重安是整整四年的跨度。
每一个时钟刻度,每一轮四季变换,每一次晴雨交加,都不能作假。
“我是谁?”
程重安眨了眨眼睛,眩晕中,鬓角浸湿了一片:“宋清远。”
“安安。来,”宋清远的声音很温柔,他忽然抬起另一只干净的手轻轻捏住程重安的下巴转向自己,“看这边。”
程重安极度驯服地遵从,他的视线扫过天花板,扫过衣橱和宋清远的脸,对焦了片刻,终于看到黑洞洞的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