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耳边手机里传来的机械的提示音,余画表示:看来欢欢家这一趟,是非走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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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睡得早,沈慕欢睡了个饱饱的觉,破天荒的八点不到就醒了。

她边刷牙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咦……好丑。

难道自己这两天就是以这幅鬼样子见自家偶像的?

沈慕欢快速吐掉了嘴里的牙膏沫沫,漱了漱口,又仔仔细细的洗了洗脸,这才坐到了梳妆台前。

没错!今天她要做个精致的猪猪女孩,给自己不出彩的长相强行增加一点儿色彩。

妆前乳拍上,粉底液涂上,定妆粉扑上,眉毛画上,呃……眼影……

那就也画一个日常的好了。

沈慕欢最后挑了个不太显眼的蜜桃色唇膏给自己涂了涂,这才看向了镜子里的自己。

嗯~强行增加的这点儿色彩看起来还不错。

听着外面传来的“笃笃笃”的敲门声,沈慕欢十分欢快的跛着脚跑去了玄关。

不错,今天一早起来,她竟然发现自己的脚可以走路了!

虽然有些跛,但好歹不用金鸡独立了不是?

她洋溢着一张笑脸,拉开了自己家的家门。

不过在看到来人的时候,她的一脸期待瞬间变为了一脸惊讶。

“编辑大人!您怎么来了!”

余画看了看她妆容精致的小脸,狐疑道:“你这是要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