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比在电影院的那个要好看,可记的却没那场深刻。
电视播完孔欢也离开了。
遛完欢欢在林召南坐了一会儿没走,倚着沙发两眼盯着餐桌发呆犯懒。
欢欢跳上去踩他大腿小心趴下,露出肚皮,给它挠了一会儿,小家伙起身跳到地板上,扑弄着玩耍,东掏西掏叼出一张纸。
孔欢回过神,见那张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自己名字,翻过来又是林召南的名字,不禁想起教他写字时的光景。
推开林召南的房门,环顾一周落在两人躺过的床上,想起那晚林召南醉酒时说的话,和自己说的话又想到林江说相亲的事儿。
羡慕起那个能和他同床共枕相伴一生的人,可以吃到林召南做得一手好菜,未来一定很幸福吧!
又想到自己却怎么也勾画不出,始终没有一个场景能让他安身。
林召南白,头发比自己长,声音也好听,最重要的是他做饭好吃。
姑娘是借口。
下楼点着一根烟,他好久没抽了,站在暗处吞云吐雾。
一人摸黑探头探脑逡巡过来,“臭小子,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吓一跳,仔细一看是孔方帅,突然的紧张,“爸……”,匆忙扔下碾灭。
“大晚上也不嫌冷,不回家站楼下干什么!”
“刚喂完狗!”,两人进了单元门。
“早餐铺怎么关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