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墨刚剪了头发,后脑勺下面露出青白的头皮,显得清清秀秀,干干净净的。

林之墨头发质量很好,根是根的,有点硬,张杨从小就喜欢摸他的头,尤其是在他剪过发之后,他就喜欢摸上去硬硬的扎手的感觉,很舒服。

回到张杨的出租屋,就闻到一股香味,是熟悉的炖火腿的香味,是林之墨最爱吃的。

林之墨打量这四十多平方的小房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生间,这是商家专门盖给那些出来打工的人的,也不贵,一个月800到1500左右,张杨租得这一套一月1200。

张杨的这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板也才拖过,亮铮铮的。

林之墨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杨哥,你就是能干,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谁以后要是嫁给你,肯定得幸福死了!”

张杨正在卫生间把林之墨的衣服用洗衣粉泡在三个盆子里,张杨很细心,是分类泡的,他打算吃完饭后给他洗。

“可惜你不是个女的,你要是女的就好了,哥一定非你不娶。”张杨边放水边说到。

“哎!杨哥,真可惜我不是女的,否则我一定非你不嫁。”此时的林之墨是真的有点嫌弃自己是个男的了。

张杨泡好衣服洗洗手,给林之后拿了奶茶饮料准备去炒两个菜,这也是林之墨最爱喝的,林之墨口渴的时候不爱喝水,要么拼命吃水果,要么非要喝有味道的饮料。

“杨哥,你慢点弄,我才吃了油条,一点都不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