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他:“幼不幼稚?”
他撇嘴,也笑了:“我乐意。”
第4章 槐序
到了四月,玫瑰也就开了。
我们住得是顶楼,附赠了一个不小的天台。沅烬那个依靠芯片运转的脑子里,装满了奇奇怪怪而又浪漫的歪主意,我们刚到这里时,他在天台上种满了玫瑰。
因为这些玫瑰,我爱上了四月。
玫瑰是有香气的,很淡,从花丛中过时,味道又很清晰。火一样的颜色,向花蕊处加深,一直到最心里,又透出一点黑来。花瓣是柔软的,轻巧而易碎,捻开满指朱砂色的汁水,花茎带着坚硬的刺,亘古如一,烂俗得迷人。
得空时,我们会选一个阴天,相拥着坐在天台的藤椅上,看着云卷云舒,清风婉转,新撒的种子发了芽,蝴蝶也开了花,老猫在融融的泥土地上打着滚,楼下的老太们咋咋呼呼又在吵着悄悄话。
石之美者,圆之好者。
我恨四月,后来朱砂成了蚊子血。
我八岁认识沅烬,我们的七年之痒晚来了五六年。
自来薄有学识的不高明之辈善于自命不凡,古往今来总是如此。
我不过也是天生的那一个鼠目寸光。
我运气一直是很可观的,天生的略有三分颜色,高中毕业上了个排名靠前的高校,在学校混得风生水起,受人追捧颇多,就有些自以为是了。
大学时我已经和家里出柜了,为了顾及沅烬,我们在外面租的房子住的,八十多平米的小房子,一室一厅,冬暖夏凉,四季烟火生生不息。
然而不温不火的日子过得久了总不能避免心生厌倦,我那时候无知至甚,遗憾过往多年索然无味,竟是虚度了。和校友熟络之后两三年,常与人通宵作乐,尽兴而散,夜半回家。
我回家时沅烬多半……从来都是还没睡,那时候也是,他盘腿坐在沙发上,桌上摆着饭菜,热过很多遍了,尚留余温。
沅烬不怎么用电子产品,鉴于他本人就是一座移动的大英博物馆,看书也是不必要的,因为我妈知道了我们在一起的事情后直接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所以那时候我们生活得算是很拮据,沅烬没有开灯,我回来的时候他正坐在黑暗里,老猫那时候还没这么老,不是很老的老猫睡在他的身上。
头一年我回来的晚了,他还会激动得冲到门口迎接我,他没有生过气,接我的时候也是真的很欢喜,他只会皱着眉,委屈巴巴的圈着我的腰,然后可怜兮兮地抱怨:“你怎么才回来啊,我好无聊啊,我好想你啊。”
他会兴奋地拉我到餐桌边,指着冒着热气的菜跟我炫耀:“你看,这是我学着《红楼梦》里做的,他们都说茄鲞做不出来,我可以欸,你尝尝嘛,就尝一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