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的时间把琴拿出来调弦,随便弹了几小节吴辉以前写的东西。
吴辉的乐队名字就叫辉,他是主唱和吉他,王叔是鼓手,还有位姓张的键盘。
三人2000年左右就解散了,掐头去尾,活跃时间不到十年,却总被誉为大陆原创音乐浓墨重彩的一笔。
特别是最近,被几个选秀歌手商量好似地轮番cover,又在翻红。
网上好多考古贴都出来了,吴霭还拿给王叔看。
说啥的都有,说他们晚期作品就脱离了民谣、摇滚的范畴,过于迷幻,甚至仙风道骨。
解散的原因是吴辉沉迷于修仙,最后走火入魔把自己逼死了。
王叔一看笑得要断头,上气不接下气地道:“你爸年轻时候想入党,要是知道自己被说修仙,棺材盖都能踢烂。”
吴霭也就看一乐。
解散是因为什么他虽不清楚,但知道吴辉死是因为肺癌。
他没给他留什么东西,除了小镇的住宅、学费和了了几万的存款,剩下的就是手上的琴。
一把马丁的D41,高一时候买的,两万多块,对于乐手来讲谈不上好。
那时候吴辉应该知道自己生病了,但什么也不说,后来住院化疗也只称是不要紧的肿瘤。
吴霭当时太小了,说什么都信,一直到他死都云里雾里,莫名其妙就成了孤儿。
他并不是不生气,心里一直都在耿耿于怀。
他故意将吴辉写的音符都弹得噼里啪啦的,不断往里加东西,把原本静谧和安宁都置换成愤怒和激烈——结果越弹越觉得还是爹厉害,确实就是考古贴所说的旷世奇才。
以自己现在的水平都摸不上他的脚踝,而且学是继续上不了了,工作还在拉锯。
吴霭悻悻放下琴,捧方便面,又对自己重复了遍:“想想办法啊,春霭。”
……没办法可想,又睡了一下午。
7点出头,吴霭起床走出去,在楼道遇到了正好回来的小兰。
她看起来很高兴,笑嘻嘻的,问道:“你要出去呀?”“嗯,去肯德基。”
吴霭不是傻子,上海这种快节奏城市,多数人的生活都有迹可循,在某个地方出现一次,就大概率就会出现多次。
他觉得自己只要守株待兔,早晚都等得到想等的。
可一看小兰手上提着个袋子,立马又说:“你买了烧烤和小龙虾?那我不去了。”
说放弃就放弃,信念不值一顿好吃的……他回到屋里,一边开啤酒一边回想贾昼说等人时的失魂和落魄,对着冯导喊等到时候的狂喜和激动,即便是入戏也很佩服他那样的执着,自己着实差了太多。
小兰换了衣服洗完澡,出来又是胖乎乎的君哥。
他心情不错,开口就说:“贾昼有新代言了,在时代广场那边,是捷豹哦,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