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憋笑,一说话身体打颤,问:“接吻?”“你想要?”吴霭被颠了两下铃口都湿了。
他强撑着俯下身,道:“那我我要做乐队,为了庄和我自己,我也得做乐队乐队。
答应了,我就给你。”
庄:“哈哈哈,讲条件?”吴霭摸他的唇不准笑,但一开口就像醉了酒:“明天,晚晚点儿回来。”
“多晚呢?”庄挡他的手,还是笑。
“十点前。”
“七点。”
“九、九点。”
“七点。”
“八点。”
“七点。”
“七点什么也干不了! 从录音室回来就得一个一个半小时。”
吴霭着急扭腰,可下体太涨了,差一点就没憋住。
庄:“阎去接你,七点半。”
吴霭紧张得身体和大脑都僵硬,反被扶着也往床上躺。
耻毛好痒啊,他一低头,庄像在顺小狗。
又痒又爽,他想拒绝又舍不得,只得说:“行吧,但七点半是上车时间。”
庄不置可否:“小吴霭的条件讲完了?到我了?”不知不觉两人就又都平躺,吴霭反应过来,赶着交公粮似地道:“给你,给你。”
但只动了一下就又被摁住。
庄莫名哼了一句歌,然后把手掌伸了过来。
被允许了做乐队却来不及兴奋,姿势变了也来不及察觉,吴霭太紧张了,问:“嗯?你刚才唱的是《春霭》?”“口水。”
“口水歌?”庄笑着压上来,贴着他耳朵又哼唱了一句,然后道:“是春霭,但我现在要小媳妇的口水。”
应该叫#反攻#但是没成功。
第70章
用口水润滑……小媳妇身体一霎变成了下水的小螃蟹。
他红透了,但毫不迟疑说给就给,害怕庄疼恨不得搜肠刮肚,结果一转身——怎么全成了给自己的准备?他又被抬起胯扩张,映在墙上的影子像真有摇尾巴一样。
被掰开大腿后想问为什么又是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换一下?但是太胀了,忙着呜呜咽咽也就顾不上了。
体液取之不尽,不一会儿就被湿润地侵入又湿润地抽出。
他想求身上的人停,但一呼喊,又怕他停;他想要他不要那么深,但一被触碰,又希望更深;他抬起头与他接吻,但一得逞,立马就想一辈子都与他接吻。
他明知过犹不及却又贪得无厌啊,膨胀的欲望让所有感官都被放大、放大,变得无限辽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