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涂口红了?”陈则悉问。
“你干嘛,我脸花了。”我不满地看着他。
“现在是小花猫了。”他的手指压在我的唇角揉了揉。
滚吧。
为了报复他,我又涂了一层,踮脚在陈则悉的脸上小鸡啄米似的留下了很多口红印,连他的衬衫也没能逃离我的魔爪。我心满意足地看着他脸上被我亲自打上的标签,等着他擦掉这些有辱斯文的痕迹然后沉下脸数落我的胡闹,结果陈则悉没有立刻擦掉,只是凑上来亲我,把我唇上所剩不多的颜色全都分了去。
我骄傲地冲他扬了扬下巴,“好看吗?”
陈则悉点头,说涂口红是画蛇添足。
我这么傻逼是因为谁啊?
我轻飘飘地问:“你觉得我穿裙子会好看吗?”
陈则悉狐疑地看着我:“你喜欢…穿裙子?”
“不喜欢,”我说,“但是你喜欢我穿裙子吗?”
他想了想,说,是你就喜欢。
我捂着脸笑,“变态!”
我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会把“流氓”、“变态”这样的词安放在陈则悉身上的人了。
而他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在了解我以后还愿意爱我的人了。
这样我们也算是彼此的唯一了。
我每天按时吃药,咬碎那些白色的小药片,苦涩的味道在味蕾上炸开来,但是看到陈则悉就不觉得苦。他递给我一杯水,问我不怕苦吗。我笑着摇头,“甜的,不信你试试。”
其实我害怕苦,但是只有这样才会让我觉得真实,苦的、疼的,那是一种活着的证明。
“以后要吃药要喝水。”他说,“别这样,好不好?”
我好乐意看他心疼我的眼神,连我自己都不觉得疼,他就先为我心疼了。我乖乖答应他,喝光了那杯水以示决心。
洗完澡,脸上的水珠没擦干,顺着下巴滚进脖子里,我没管,滑着手机上的图片,问陈则悉好不好看。无一例外都是身材火辣的漂亮女生。他淡淡看了一眼说还好,我凑近了瞧他的眼睛,想看清他有没有说谎,可是陈则悉似乎并没有在掩饰什么,不管是回答还是表情都很坦然。
“这样都不好看吗?”我自言自语般地说,重新审视起手机上的照片来。
陈则悉反问:“这有什么好看的?”
“方小鱼说男人都会喜欢。”我说得仿佛有理有据,又强调道,“他说你肯定也喜欢。”
陈则悉似乎觉得有些可笑,挑眉看我:“你也这么觉得吗?”
我诚实地说:“我不知道。”
陈则悉和我在一起这件事已经足够不可思议,就算他说自己喜欢的其实是女人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只是会有点失落。
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