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迟无所谓地摆摆手,说:“不用在意他们。”
简常彻不太放心地点点头,又说:“但是你爸爸那边的亲戚好像还挺正常的。”
宗迟忽然想起来了:“啊,你晚上和宗倩聊什么聊那么开心。”
“聊她是你姑奶奶的事。”简常彻说。
宗迟“啧”了一声:“死丫头,就知道拿这个说事儿!”
走出几步之后,他忽然又说:“我错了。”
简常彻错愕道:“啊?”
“我不该叫你滚的,我错了。”宗迟在他前面倒退着走,双手插兜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你哄哄我。”
“哈?”简常彻匪夷所思:“你错了还要我哄你。”
“对,”宗迟严肃地说,“但你也不该真的滚的,所以你也有错。”
“我服了,”简常彻无奈道,“我错了大小姐,哄你。”
“哪有这样的,”宗迟乐起来,“哪有直接说‘哄你’这样的。”
“没哄过,不会。”简常彻干巴巴地说。
宗迟本不太满意,但听他说“没哄过”,莫名又高兴起来。
”你之前说,如果没有这个偶然的契机,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有交集,我不同意。“宗迟说,”就算是在其他场景下遇见,比如就算在酒吧里、或者大马路上好了,我肯定见了第一眼就想睡你。“
简常彻知道他是在回答之前的问题,但内容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对劲,嗤笑道:“拉倒吧,来医院第二百回 都不认识我,还以为我是女的,骂我狐狸精呢。”
宗迟想起两人初遇时的乌龙,讪讪地挠了挠脸。
简常彻犹豫了老半天,还是决定坦白:“不过……我们以前真见过。不对,不能这么说,是我之前见过你。”
“啊?你说多久之前?”宗迟好奇道:“在哪里?什么时候。”
“大概……六七年前了吧,就在这里。”
宗迟懵了:“什么意思?”
“就是你爷爷奶奶家,很多年前我来过一次。”简常彻说。
许多年前,简常彻彼时还是个普通高中生,差几个月才成年,但已经迫切地想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了。他偶尔能接一些体力相关的杂工,拜托别人有活一定带上他,某次便得到了一个给宴会送餐的工作。当时只有他和司机大哥两个人,搬了一整个依维柯的酒水饮料、蔬菜瓜果,将之全部送到后厨。但那只是送货,并不能参与侍应的部分,所以工钱也相对较少。简常彻彼时印象很深,因为第一次看见这个宅子和里面的人时,也是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有钱人具体过着什么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