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是生出来俩,我还有个兔崽子弟弟。

说起来也怪我弟,我从小就听话,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我弟和我就是两个极端,他从小就调皮捣蛋,惹是生非,越长大就越往非主流杀马特上发展,一个刚上高中的逼崽子非得痴迷什么死亡摇滚,逮到机会就往夜店扎,于是,把他从夜店逮回家让我爹妈实施棍棒教育的重任就落在了我的肩上。

我后来想了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对Alpha有偏见,我觉得这些喜欢混夜店的人,真的多半是他们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Alpha们,反正他们没有像定时炸弹一样的发情期,不会担心被陌生人强暴或者说标记,运气好了,还能捡到个落单的发情小Omega。

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电灯。

喜欢用下半身思考的Alpha说要有伴侣,于是我这个落单的发情Omega就他娘的来了。

3.

我现在对于自己差点被强暴的那个夜晚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大概是大脑的自我保护机制作祟,毕竟当时Alpha的力量压制与信息素压制那种无力反抗的绝望感,让我很长一段时间连看到我爸都害怕。

但我记得李承霖来救我时的那个英姿。

好吧,可能也没什么英姿,他就是讨厌Omega,我**时的信息素太浓,熏到了他,他觉得太烦,就将我身上的Alpha踹开,将我送进了医院。

这杂种甚至将我送进医院后,还指着我鼻子跟我说:“最烦你们这种作死的Omega,明知道容易发情还来这里浪,给人生一窝都是自找的!”

可他当时就是我的救世主,没有他我就真的可能给人生一窝去了!

他说啥批话都奉为圭臬。

我还自带脑残滤镜,把他的不耐烦当成了粗暴的温柔。

后来想想,他温柔个脑袋啊,那二两耐心都用在泡Beta上了,还温柔。

温柔个锤子!

锤子都比他柔情似水!

4.

我是后来才知道,他是我们学校的同学,还是我的学弟,我还买了礼物去上门谢他。

他不在家,他妈在家。

他妈也是个Omega,一看到我眼睛都亮了,听说我和李承霖的经历之后,笑眯眯地说:“可惜了这是现代社会了,这要是搁古代,你可就得以身相许了。”

我听完这话脸都红了,就差指天发誓我真的不在乎包办婚姻,我现在也可以以身相许了。

可是我妈那段时间都在对我耳提面命,我现在是一个正经八百的,有过发情期的Omega了,不能再把Beta时期的那些臭毛病带到现在的生活中了。

所以我只能矜持地假笑。

那次上门拜访,虽然没碰到他,但我和他妈搞好了关系,也算是提前搞好了婆媳关系,也不算毫无收获。

5.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跟他妈搞好关系也并没什么用,李承霖并没有因此多看我一眼。

反倒是我,第一次那么努力地追求一个人,甚至追随着他进了公司,给他当助理。

括弧,生活助理。

生活助理是什么概念呢,就是他的吃喝拉撒我都得负责安排,如果他要和Beta情人约会的话,我得给他订餐厅和酒店,要提前了解这个Beta的兴趣爱好,然后再根据Beta的爱好准备礼物。

凡是和李承霖约过会的情人,分手时没有不对他产生留恋的,原因无他——李承霖对待情人具有足够的耐心与体贴。

狗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