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桀骜+番外 抵风 1609 字 2024-03-16

史溟这个人,就很得他眼缘。

虽然总仗着自己学得好老是气他,但老头儿还就挺吃这一套,像宋朴那几个色厉内荏的小子,对底下佣人动不动就吆五喝六,到他这儿就乖得比孙子还孙子似的,他就不是很喜欢。

老头,别告诉史平。史溟最后有点不放心的说。

小子,用不着你教。李教授坐沙发上捋着小胡子看他,一双浑浊的老眼犀利锋锐,让史溟总有种老头早就洞悉一切的错觉。

其实两个实习职位原该没有史溟的份儿,广州这家分公司掌股的主要责任人是宋氏这边的人,宋叶原本想的是让自家的几个接班人去,家族企业危机感一直都很强烈的史平就硬把史溟给塞了进来。

无论是安排上私教课,还是抢占实习机会,史家和宋家平波无浪背后的暗涌争夺从未停止。

宋叶陪嫁带给史平的不止有成亿的经济效益,还有经济战略上的制衡,宋史两家都是商人,商人以利益为首,夫妻和睦都是演给别人看的,实际上的金融商业圈内被人引为模范夫妻的宋史夫妇,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史平把史溟从他弟弟那边弄回来时,引起了宋氏全体成员的不满,宋老总那边也没少给他施压,史平是个事业心和功利心很重的男人,也非常看重自己打下来的事业的传承,他顶着巨大的压力,费尽心思的把史溟弄回史家,就是为了继续延续香火接替自己。

对于史平来说,他不需要考虑史溟的任何感受,他任何的给予都是史溟捡了天大便宜的福分,他也用不着管史溟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因为一个企业的未来继承人,需要的从来就不是什么虚无又不实用的真爱,冷静睿智的放远目光追求最大利益,才是史溟这个身份应该做的事。

史平是做生意的商人,所以他的儿子,也必须是商人。

我要走了,小狗,史溟蹲在正趴在桌上画画的史灿灿跟前,抱着她跟人贴了贴脸:跟我说再见。

哥、哥哥!史灿灿抱着他的脑袋亲了亲,然后伸手去抓史溟裤兜里的手机,眨着大眼看向史溟,嘴里兴奋的念叨着:要看!要看!哥、哥哥!

史溟没动。

史灿灿仰脸,拍了拍他的膝盖,口齿不清的说了声再见,然后又讨价还价似的指了指他的裤兜:看!

你喜欢他吗?史溟轻声问。

喜、喜欢!史灿灿点点头,脸颊上嘟嘟的小肥肉也跟着颤了颤。

这半年史溟一直在史家,史灿灿跟他接触也越来越多,也就只听他一个人话。

史溟是全家唯一一个愿意在她发脾气抓狂扔东西时还肯抱她的人,妈妈不亲爸爸不爱,史灿灿从小就是个暴躁的凶小孩,见人就抓,逢人就咬,哭闹起来不仅能把别人给抓的一道一道的血痕,连自己的脸上身上都会狠狠的抓出血,看史灿灿的保姆换了一个又一个,没人喜欢她。

史溟会特别温柔的给她上药,会给她讲睡前故事哄她睡觉,会偷偷的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给她看他手机里的照片,给她讲他和照片上的人的故事。

就像当初那个人对他那么好一样,史溟也很包容的疼爱着史灿灿。

照片上的人长得很凶,好像比她自己还凶,史灿灿特别喜欢看那个很凶的人冲她笑。

史溟跟她说,照片上的人,是他特别喜欢的人,史灿灿也可以喜欢他,但不许比他还要喜欢,史灿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握着两个小拳头一手伸出一个食指来给史溟看,结结巴巴的说:一个喜、喜欢,一个,还、还喜欢,都,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