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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庄周的教程,毛非在冰箱里拿出一袋大棒骨,已经切好,其中的骨髓因为冷冻而成凝脂状,这是毛非最爱的“奢侈品”,他仿若已经闻见香味似的咽了咽口水。

手机设置成屏幕常亮放在置物架上,毛非洗干净双手,跟着教程一步步有条不紊地进行,他一边忙活一边叫唤:“小裴哥!”

裴黎在书房,没听见,他耳朵里只有小生打呼的动静,太抓人心尖儿了,裴黎拨弄着他的小耳朵:“上次你救我,这次可以让我抱抱你吗?”

花旦端坐在书架上,离得远远的,啥也不干,就盯着小生任由揉搓。

裴黎软倒在沙发里,大腿上团着一团毛绒绒,十点多,是他平日黑白颠倒的生活里睡得最沉的时候。

他轻柔地抚摸,闭眼同它说话:“为什么叫小生啊?是因为花旦叫花旦吗?花旦小生,用乖仔的话来说是叫组cp是吗?”

小生打呼噜。

“在医院吃狗粮,在这儿吃猫粮,我可真难。”

小生开始舔毛。

“下辈子我也做只猫吧,无忧无虑的,多好。”

小生舔到了裴黎的指尖,软软的倒刺刮得他说不清是疼是痒。

花旦听见厨房有打火声,尾巴一摇,跳下书架跑去找毛非了。

毛非把手往围裙上抹抹,对着压力锅自言自语:“得嘞,就等大功告成。”

一低头,花旦在蹭他裤脚,他弯下腰把这团小可爱抱起来,“小裴哥呢?小生呢?”说着跟它顶顶脑门,“我在给你爹做好吃的,你爹明天就能回来了,别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