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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后来者《心花路放》相比,差距挺大的。更神奇的一点是《一路顺疯》集齐了地球演艺圈两位相当不受欢迎的男演员。

一个是公开的渣男,一个呢,就是不讨喜。不管他怎么做,不管光线怎么捧,就是无法真正大火。

跟类似风格的前辈宝宝相比,完全是两个极端。

等赵为刚看过那部公路电影成片后,便应了下来。然后就由天意文化跟那部公路电影出品方,也就是时代传媒签合同。

歌曲版权自然是属于天意文化和赵为刚的。

钱可以少给,但版权必须要自己留着,这个条件是双方合作的基础。

因为赵为刚可不想唱自己的代表作时,还需要得到其他公司的授权许可才行。

时代传媒答应的很痛快。

不仅是赵为刚那位在时代身居高位的好友从中调和,更因为这件事完全算意外之喜。

花少量的钱跟赵为刚合作,以那首歌的质量绝对可以让电影获得更大的宣传。

只要这首歌能够给电影额外增加几百上千万的票房,说不定时代传媒的市值就得往上涨。

那还需要在意音乐版权这点小利益吗?

这次合作对于时代传媒出品的电影来说,好处多多。对于赵为刚的新歌来说,也有较大的好处。

这属于合作共赢的那种。

因为一部院线电影的宣传费用很高,线下线上的宣传资源完全能反哺到赵为刚的新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