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吻蔷薇 庄九儿 1637 字 2024-03-15

一条很年轻化的商业步行街,里面很多ins风的网红餐厅,味道尚可,环境不错,林以桉很喜欢去。

开到一半,沈淮之又问了句:“吃什么?”

两人目前正处于同居状态,偶尔在外面约见,吃什么便成了一道世纪大难题,沈淮之懒得去想,便总是把这个问题丢给她。

林以桉想了想问:“火锅行吗?”

沈淮之说:“最近上火。”

“那牛排?”

“昨天不是刚吃过。”

林以桉又想了很久:“我想吃意面。”

沈淮之:“……”

他饮食上并不挑剔,唯独意面是真不怎么喜欢。

林以桉脑袋一歪,忍不住道:“这位先生,你知道自己很甲方吗?”

他平常也当惯了甲方爸爸。

正好前方红灯,听到这一句,沈淮之便缓缓停下了车,扭头看她。

林以桉微微歪着脑袋质问他的模样有点可爱,让人想一口吞了她。

等红灯的空隙,是个与副驾驶上的女士亲吻的好时机。

沈淮之打量她,在想是要亲吻她额头、眼睛,还是嘴唇?

她涂了唇膏,嘴唇滋润得像两片娇艳欲滴的花瓣。

考虑了良久,沈淮之还是抓过她的手,在她葱段一样的小手上吻了一口,却发现她手上空空,便问了句:“戒指呢,小姐?”

“哦,在包里。”说着,林以桉连忙转身,从小包隔间里拿出一个蓝丝绒戒指盒,取出一枚钻戒,戴在了无名指上。

男士一生只能购买一对的品牌钻戒,沈淮之上个月送她的。

精美昂贵的钻石,在她手背上熠熠生辉。

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想起期末小品中的一句话,小品改编自张爱玲的《半生缘》,她有一句台词是:

【我不喜欢钻石,听说钻石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我觉得连它那个光都硬,像钢针似的,简直扎眼睛。】

林以桉看了看自己的手背,是有点扎眼。

戴着去上课,更扎眼。

她又看了沈淮之一眼——他自然也没戴。

他是集团第三代,公司里一帮长老们虎视眈眈,一举一动都受人监视,戴上这枚戒指,那就更扎眼了。

到了瑞安街,沈淮之慢慢绕着商圈转,又问:“吃什么?”只是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吃什么,小姐?”

他无奈时,会叫她小姐。

正如她觉得他龟毛时,会喊他先生。

林以桉重复刚刚的选项:“意面!”

“行吧。”说着,沈淮之把车开到了一家小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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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桉是一个十八线扑街小明星,目前大三在读。

且细究起来,她还是个星二代,有个影后妈妈。

虽然这个影后妈妈在她四岁时把她甩给了外婆,后来又在美国自杀去世,从小到大,没怎么管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