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以桉只说:“不用了,就抱一会儿。”
她像考拉一样扒在沈淮之身上,而沈淮之漫不经心抱着她,目光扫过那盒冰激凌,便问道:“吃不吃?”
她说:“吃。”
沈淮之便打开了盒子,一勺勺地喂她。
记得那一天是草莓口味,酸酸甜甜,刺激着她的味蕾。
而此刻的床头柜上,冰激凌已化为一摊粉色粘稠的浆水。
不知过了多久,司机来了条微信:【林小姐,有需要随时叫我。】
他大概正在楼下等。
林以桉回了一句:【我现在回去。】
司机:【好,我先上去退房。】
林以桉:【嗯。】
今天又是被送过去,又送回来的一天呢。
她知道作为沈淮之的伴侣,最基本的素养便是懂事,便是体谅他的难处——他就是忙,她又能如何。
这一年来,她把所有课余时间都花在了这段关系上。
而其中,绝大部分时间,又都花在了“被送过去、又送回来”的路程上。
她知道这样的关系不太对劲,但沈淮之的温柔却又让她觉得,是他太忙了才会如此,她需要多体谅。
后来,她实在忍不住地说:“我不想再被送来送去了。”
沈淮之说:“那我们住一起吧。”
于是,她答应了他同居的邀请。
于是,他买下了洛山别墅。
于是,她不用再被送来送去,但她要在洛山别墅一直等着他。
这样的关系,有时真让人疲惫。
车开到一半,林以桉忽然开口:“那个……我今晚不回去了,送我到我家可以吗?我明天一早有事。”
司机思忖一秒才反应过来,“不回去了”不回的是洛山别墅,而“我家”指的是她在学校附近的一居室。
他说:“好。”
林以桉道:“你待会儿跟他说一下,我晚上没回去。”
司机说:“好。”
不过同居这半年,她一个人在家里闲来无事,看了很多电影、读了很多闲书,对她课业倒是帮助很大。
别墅负一楼有间家庭影院。
决定同居后,沈淮之带她看了很多房子。
而她唯独喜欢洛山别墅的原因是——她喜欢那间家庭影院。
装修、摆设,有种上世纪电影院似的厚重感。
大一大二时,老师推荐了很多电影,都是电影界殿堂级的作品,林以桉都一一记下来,列了长长的单子。
只不过她当时拍戏忙,有时连课都要翘掉,哪有时间看电影充电。
这一年闲下来,便把那些电影看了个遍,有些甚至反复咀嚼,最高记录,一部电影反复看了二十多遍。
可想而知,她这一年有多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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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开了很久,在快到达大学城时,不可避免地路过了盛安购物中心,那个blingbling的环形玻璃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