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温良的股份比例下降到了61。
最后,温良强调道:“重新调整后,我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是61,行使的股权是66,原则上2012年12月底之前不会变动,为了确保万一情况下,我对公司始终具有100掌控权,我起草了一份一致行动人协议。”
说着,温良从公文包中掏出了第二份文件,也是每人一份。
“有异议请直接提出来。”
这份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但内容很苛刻。
总结起来是两点:
1、对外,100以温良的意见为准。
2、对内,温良在涉及公司掌控权等特别核心事务上,具有永久性一票否决权。
其实是一个意思:大方向上,可以商量,但最后以温良的意见为准;具体执行事务上,各自拿捏起来。
条款温良没直接说,意思是明确的。
任何一家公司发展都不会一帆风顺,前不久就出现过小资本机构报价的事情。
利益最容易动人心,丑话说一次两次还行,说多了没意思。
合同、协议是最好的保障,也有利于大家相互放心。
温良说完后,私人会议室也就安静了片刻,随后响起了‘唰唰唰’的签字声。
没人对这份条款苛刻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异议。
过去的经历让大家都很清楚,没有比温良更适合领导他们的人了!
至此,博浪的股份被温良重新分配成了好几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