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还是当朝宰相,吴充的女婿!
所以呢,这个事情事连大臣,开封府的层次肯定不够,必须将案子移交御史台审讯。
赵顼下诏:“近降相州吏人,于法寺请求失入死罪刑名事,缘开封府刑狱,与法寺日有相干,深恐上下忌疑,不尽情推劾,致奸贼之吏得以幸免。宜移送御史台。”
于是这个案子再次升级,这次从一个关于司法公正的案子,升级成了“诏案”。
御史台狱,是重大案件的审讯机构,也是宋代诏狱的常设机构。
宋代设立诏狱或案件移送诏狱审讯,通常都是大案要案,或者事涉官员。都会由皇帝批复颁诏,最终结果,皇帝直接负责。
案件至此,成了皇帝挂号,亲自督办的天字大案。
然而御史台审讯了十多天,案犯供状与开封府狱审讯的结果相同。于是次相王珪奏请神宗,令蔡确参与,共同审讯。
如果当时吴充在场,这个提议必然会被否掉,好巧不巧,那天吴充“正好”身体不适,没来上班。
于是这个提议在中书通过,赵顼也同意,蔡确成了这个案子的主审官员。
赵顼诏,“与御史同鞫”。
蔡确于是派大理寺丞刘仲弓把前面判案的法官窦平、周孝恭等一干人等统统抓了起来。
宋朝是对文官相当客气的朝代,刑不上士大夫。文官只要不是谋反弃城,基本上没有被杀头的。
犯事了抓起来也是以礼相待,也不轻易上刑,所以这些人在开封府和御史台,还是有几分体面的。
御史台审了十多天,还是拿不到想要的口供。
直到改由蔡确主审此事之后,事情才发生了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