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鹞子在厢车面前占不到便宜,说明宋人有了克制重骑的法宝,弥补了大宋军事上最短的短板!这才是无比重要的!
苏油提出的第二条就是降人的安置问题,种谔的建议,是给投降和招纳过来的蕃人,一律刺手,就是在手背上刺上“投汉”二字。
一来是免得这些降人重新回投西夏,二来则是免得被其余宋军误杀。
相比被杀良冒功,刺手,看起来就不那么残酷,吕公著觉得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蔡京根本就没把那一帮子当人,自然也都没有异议。
不过安置却有些问题,种谔的意思,是将招纳到的蕃人和投降的夏军,吸收入部队当中,壮大声势。
但是苏油认为此举不妥,认为必须将夏人的老少男女区别对待。
投靠过来的少壮也不能尽数从军,大部分只能协助转输粮草,老小等则就近吸收到城寨周围安存。
而曾经和宋人作战过的夏人,必须全部以俘虏的身份送往内地,在转运司衙役的监督之下服劳役,直到赎清对抗天军的罪行为止。
这就是秦州挖金,交趾挖煤的老一套,不过苏油说得有道理,有了罪过不惩罚,那就是对善良者最大的不公。
如果说这三条都好办,第四条却看得几人面面相觑。
第一千二百七十一章 深夜报捷
苏油指出,军队必须有监督,不过是从内部监督,还得有外部监督。
赵顼心里想的首先想到的就是以文制武的祖制,认为苏油这是搞打压武人,搞统军大臣避嫌的那一套。
可再一细看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苏油指出,大宋一贯以文制武,对武人肆意打压,这同样是一种不公平。
历朝文书,军法,都只规定了军士犯事之后该如何惩罚,但是却从来没有规定,军士应当享有哪些权利!
也就是说,剥夺军士正常权利的那些人,本来才是应当惩罚的那一批,但是因为没有法律保障军士们的正常权利,导致这些人不但没有被惩处,反而变本加厉地残酷压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