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你完蛋了呗,”邓明城吊儿郎当地翘着腿,“你说你这好孩子人设维持了那么多年,突然一下被林霁亲自抓包,还怪倒霉的。不过要我说吧,这也不算大事,长大了喝点酒,泡泡夜店怎么了?他又不是你亲哥,啧啧,怕他做什么!”
郑知夏没答,他抱着怀里的那件西装外套,指腹一寸寸摩挲过光滑的布料,仿佛醉意回笼,垂着眼将脸庞藏在昏暗的阴影中。
在怕什么呢?
“你追施嬅的时候,不也清心寡欲,就差把从良两个字刻在脸上了么。”
“啊?”邓明城没懂,“这跟你害怕有什么关系吗?”
郑知夏眨了眨眼,声线清醒而冷静:“同类人才能一直走在一起,就像我跟你,狐朋狗友酒肉兄弟,但林霁不喜欢,他讨厌这些不正经的玩意。”
“嗐,你这说的,”邓明城不以为意,“真正的朋友哪里会在意这些,你也太小心翼翼了吧。”
郑知夏勾了勾唇角,将林霁的外套披在肩上。
“不说这个了,不是什么大事。”
他突然想起那晚和施嬅的对话,再一次扪心自问:我想要的,是什么?
这十几年里他都活在一场竭尽全力的追逐中,林霁走得太快,身边的人太多,怎么会有空回头关注一个自己全然不喜欢的人?可惜郑知夏当不来全然的好学生,也成不了最特殊的那一个,因而如今谎言被戳破,短暂的惶恐后他竟开始变得有些无所谓。
他学着成为林霁曾经喜欢的类型,能要的却只是一个最好朋友的身份,多少也有些荒谬。
空抱自欺欺人的幻想作为安慰是最可笑的一件事,太阳不会从西边出来,水里的月亮也不是月亮,谎话说的多了,就连自己也觉得想要的东西不过如此。
——死生兄弟,手足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