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您所说的‘对面’,是指五条街开外的地方吗,康斯坦丁先生?”

金发驱魔人僵硬地夹着烟,慢慢回过身去,不可置信地看着衣冠齐整发丝都没乱的年轻女人,瞪大了眼。

“你是怎么跟上来的!”他可是能够在一条街之内甩掉“午夜老爹”那种牛人的,怎么会栽在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身上!这不可能!

面对他的质疑,简依旧保持着高岭之花的冷漠表情,不紧不慢地开口,“毕竟,您可是一位大名人,康斯坦丁先生——从很多人那里我都听说过你……的‘名声’。”

而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无非就是“混蛋”和“人渣”。

所以提早做出防备是很有必要的。更何况,她的脑子里还有一个智能高德地图,能持续为她导航。她的目的地,就是约翰·康斯坦丁。

“Holy shit !”金发男人低低诅咒,靠着墙壁,手指夹着尚未熄灭的香烟,打量这个看上去就刻板无趣的女人,露出痞气无谓的笑容,懒洋洋地开口,“我说,圣女大人,既然你对我的名声有所了解,那么你就应该知道,和我合作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瞧瞧你那些前任们,想知道上一个想要这么做的人现在去哪儿了吗?——当然,看在你漂亮的份儿上,我才会提前警告你,你这么年轻,久居地狱是无比罪恶的浪费……”

简沉默地看了他几秒。就在以为康斯坦丁再一次获得胜利的时候,她面无表情地开口了。

“听上去您似乎对住在地狱这件事很有经验,那么我是否能够了解为:自从纽斯卡尔事件之后,您就一直待在那里不曾走出来呢,康斯坦丁先生?”

该死——金发男人狠狠吸了一口烟,将还有半截长的香烟丢在地上,用脚用力碾压直至它粉身碎骨,他抬起头来,用一种极为不善的目光盯着简,心想自己大概是低估了这个女人。看上去一副趾高气昂头脑简单的清高样子,但却没有想象中那样好打发,不仅有本事能够追踪到自己,而且还很懂得戳人痛脚,一针见血,难怪教会派她这样的年轻女人过来。原来不是什么高岭之花,而是一朵见血封喉的食人花。